GB/T 150.1-2024壓力容器的厚度附加量、腐蝕裕量、負偏差的的規(guī)定
2024-10-25 18:22:00
宇時先鋒
3173
5.3.6厚度
5.3.6.1 厚度附加量
厚度附加量按公式(1)確定:
C=C1+C2
式中:
C —厚度附加量,單位為毫米(mm);
C1—材料厚度負偏差,按5.3.6.2,單位為毫米(mm);
C2—腐蝕裕量,按5.3.6.3,單位為毫米(mm)。
5.3.6.2 材料厚度負偏差
板材或管材的厚度負偏差按材料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5.3.6.3 腐蝕裕量
為防止容器受壓元件由于腐蝕、機械磨損而導(dǎo)致厚度削弱減薄,應(yīng)增加腐蝕裕量要求,具體規(guī)定如下:
對有均勻腐蝕或磨損的元件,根據(jù)預(yù)期的容器設(shè)計使用年限和介質(zhì)對金屬材料的腐蝕速率(及)磨蝕速率)確定腐蝕裕量;
容器各元件受到的腐蝕程度不同時,可采用不同的腐蝕裕量;b)介質(zhì)為壓縮空氣、水蒸氣或水的非合金鋼或低合金鋼制容器,腐蝕裕量不小于1mm。
5.3.6.4 最小厚度
殼體加工成形后不包括腐蝕裕量的最小厚度:非合金鋼、低合金鋼制容器,不小于3mm;
b)高合金鋼制容器,不宜小于2mm。
5.3.6.5 厚度標注
容器元件的名義厚度和最小成形厚度一般標注在設(shè)計圖樣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