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B 50235 -97《工業(yè)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(節(jié)錄)
1.管道加工
1.1.彎管制作
高壓鋼管制作彎管后,應講行表面無損探傷,需要熱處理的應在熱處理后進行;當有缺陷時,可進行修磨。修磨后的彎管壁厚不得小于管子公稱壁厚的90%,且不得小于設計壁厚。
2.管道檢驗、檢查和試驗
2.1.焊縫表面無損檢驗
2.1.1.焊縫表面按設計文件的規(guī)定,進行磁粉或液體滲透檢驗。
2.1.2.有熱裂紋傾向的焊縫應在熱處理后進行檢驗。
2.1.3.磁粉檢驗和液體滲透檢驗應按國家現(xiàn)行標準《壓力容器無損檢測》的規(guī)定進行。
2.1.4.當發(fā)現(xiàn)焊縫表面有缺陷時,應及時消除,消除后應重新進行檢驗,直至合格。
2.2.射線照相檢驗和超聲波檢驗
2.2.1.管道焊縫的內部質量,應按設計文件的規(guī)定進行射線照相檢驗或超聲波檢驗。射線照相檢驗和超聲波檢驗的的法和質量分級標準應符合現(xiàn)行國 家標準《現(xiàn)場設備、工業(yè)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》的規(guī)定。
2.2.2.管道焊縫的射線照相檢驗或超聲波檢驗應及時進行。當抽樣檢驗時,應對每一焊工所焊焊縫按規(guī)定的比例進行抽查,檢驗位置應由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的質檢人員共同確定。
2.2.3.管道焊縫的射線照相檢驗數(shù)量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2.2.3.1.下列管道焊縫應進行100%射線照相檢驗,其質量不得低于Ⅱ級:
a.輸送劇毒流體的管道;
b.輸送設計壓力大于等于10MPa或設計壓力大于等于4MPa且設計溫度大于等于400℃的可燃流體、有毒流體的管道;
c.輸送設計壓力大于等于10MPa且設計溫度大于等于400℃的非可燃流體、無毒流體的管道:流體的管道;
d.設計溫度小于-29℃的低溫管道;
e.設計文件要求進行100%射線照相檢驗的其他管道。
2.2.3.2輸送設計壓力小于等于1MPa且設計溫度小于400℃的非可燃流體管道、無毒流體管道的焊縫,可不進行射線照相檢驗。
2.2.3.3 其他管道應進行抽樣射線昭相檢哈地檢比例不得低干5%,其質量不得低于Ⅲ級。抽檢比例和質量等級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。
2.2.4 經(jīng)建設單位同意,管道焊絳的檢驗可采用招吉油檢驗代替射線照相檢驗,其檢驗數(shù)量應與射線照相檢驗相同。
2.2.5對不要求進行內部質量檢驗的焊縫,質檢人員應按本章第7.2節(jié)的規(guī)定全部進行外觀檢驗。
2.2.6 當檢驗發(fā)現(xiàn)焊縫缺陷超出設計文件和本規(guī)范規(guī)定時,必須進行返修,焊縫返修后應按原規(guī)定方法進行檢驗。
2.2.7 當抽樣檢驗未發(fā)現(xiàn)需要返修的焊縫缺陷時,則該次抽樣所代表的一批焊縫應認為全部合格;當抽樣檢驗發(fā)現(xiàn)需要返修的焊縫缺陷時,除返修該焊縫外,還應采用原規(guī)定方法按下列規(guī)定進一步檢驗:
2.2.7.1 每出現(xiàn)一道不合格焊縫應再檢驗兩道該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縫。
2.2.7.2 當這兩道焊縫均合格時,應認為檢驗所代表的這一批焊縫合格。
2.2.7.3 當這兩道焊縫又出現(xiàn)不合格時,每道不合格焊縫應再檢驗兩道該焊工的同一批焊縫。
2.2.7.4 當再次檢驗的焊縫均合格時,可認為檢驗所代表的這一批焊縫合格。
2.2.7.5 當再次檢驗又出現(xiàn)不合格時,應對該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縫全部進行檢驗。
2.3壓力試驗
2.3.1當現(xiàn)場條件不允許使用液體或氣體進行壓力試驗時,經(jīng)建設單位同意,可同時采用下列方法代替:
2.3.1.1所有焊縫(包括附著件上的焊縫),用液體滲透法或磁粉法進行檢驗;
2.3.1.2對接焊縫用100%射線照相進行檢驗。
3.工程交接驗收
3.1工程交接驗收前,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下列技術文件:
3.1.1管道組成件及管道支承件的質量證明書或復驗、補驗報告。
3.1.2施工記錄和試驗報告:
(1)閥門試驗記錄;
(2)高壓管件加工記錄;
(3)隱蔽工程(封閉)記錄;
(4)安全閥最終調試記錄;
(5)管道補償裝置安裝記錄;
(6)熱處理記錄;
(7)管道系統(tǒng)壓力試驗記錄;
(8)管道系統(tǒng)吹掃及清洗記錄;
(9)射線照相檢驗報告;
(10)超聲波檢驗報告;
(11)磁粉檢驗報告;
(12)滲透檢驗報告;
(13)其他檢驗報告。
3.1.3要求100%射線昭相檢驗的管道,應在單線圖上準確標明焊縫位置、焊縫編號、焊工代號、無損檢哈方法恨縫補懼位置、熱處理焊口編號。對抽樣射線照相檢驗的管道,其焊縫位置恨鋒編號恨工代號、無損檢驗方法、焊縫補焊位置、熱處理焊口編號等應有可追溯性記錄。